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督促落實整改措施,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針對鄭州供電公司發生的“6·17”人員觸電傷亡事故,按照《電力安全監管約談辦法》有關要求,7月9日下午,河南能源監管辦對事故發生企業及其主管單位開展電力安全監管約談。河南能源監管辦分管負責同志主持約談會議,省電力公司分管負責同志、鄭州供電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約談。
約談中,事故發生企業及其主管單位分別匯報了此次事故情況、事故原因、處理結果、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就有關問題接受了質詢。
河南能源監管辦就此次事故和加強后續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明確整改要求: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反思,深挖事故根源,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力推動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發展。二是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理順責任壓力傳導鏈條,杜絕安全生產“中梗阻”現象。三是要加強基層班組安全建設,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抓好生產現場管控,不斷提升現場安全作業水平。四是要扎實做好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工作,加強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保障人身、設備、系統安全。五是要強化對外包單位安全管理,加強外包單位源頭管控,嚴把準入關口。六是要嚴格事故信息報送管理,落實責任,健全機制,杜絕遲報、漏報和瞞報發生。七是要切實做好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明確開復工流程和有關要求,加強開復工安全教育培訓,嚴格外包隊伍資格審查,確保復工順利安全。
國家電網公司安質部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約談。